財政部:將政府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納入日常監管
財政部9月24日發布通知,從落實落細減稅降費政策、強化財政金融政策協同、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等方面,要求各地區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財稅政策,為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財政部要求,及時足額兌現減稅降費政策。在認真落實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的基礎上,全面落實對小微企業的精準稅費優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弱政策力度,確保把該減的稅費減到位,持續發揮各項稅費優惠的政策效能,為小微企業發展添活力、增動能。同時,堅決防止征收過頭稅費,規范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收費項目,嚴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等重點就業群體申請的貸款,由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一定比例的財政貼息。各地區可結合實際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范圍,提高貸款額度上限、貸款利率上限。
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體系引領作用,穩定再擔保業務規模,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等經營主體的融資增信支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優化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合作模式。推進融資擔保業務數據標準化、規范化,強化銀擔、銀企信息共享,引領體系內機構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提升財政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質效。
財政部提出,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中央財政繼續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并已經下達有關預算。各地財政部門要抓緊向納入支持范圍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撥付資金,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促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等。
財政部還要求,落實政府采購、穩崗就業等扶持政策,助力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嚴格落實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政策措施,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采購份額。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至2025年底。通過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支持中小企業開展采購合同融資,加大信用擔保運用,為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供便利。
保障中小企業賬款及時支付。要按照項目進度和預算安排撥付項目建設資金,保障項目單位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落實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鼓勵有條件的項目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賬款的長效機制,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嚴防歧義合同、“開口合同”,將政府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納入日常監管,形成有力約束。
財政部強調,在分配財政資金的過程中,對各類企業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依法保障中小企業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督促有關單位依法及時公開各類政府采購信息,方便中小企業獲得政府采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