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正式實施!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主體行為
近日,為深入解決招投標領域影響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突出問題和現象,營造活躍的市場氛圍,進一步激發招投標市場主體信心,促進招投標市場煥發活力,成都市發改委、市住建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主體行為持續深化系統治理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系統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規范化指導,推動招投標活動高質量開展,并將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通知》嚴格落實《招標投標法》及配套法規規章規定,重點圍繞成都市監管的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以規范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行政監督部門等五方招投標活動主體的行為作為切入點,從建機制、補短板、強弱項等措施著手,引導招投標活動提質增效,促進市場風氣轉變,形成欣欣向榮的良好態勢,讓招投標活動更快更好更便捷,推動成都市加快建設和融入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持續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通知》分別從嚴格執行強制招標制度、強化招標投標內部管理、嚴格做好合同履約、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機制、規范招標人代表委派、規范招標投標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招標人積分管理、推動提高招標質量、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9個方面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招標活動。 一 在強化投標和履約監督方面,《通知》要求建立異常投標行為監督機制,嚴格規范投標和履約行為。密切關注“陪標專業戶”、重點關注經常性“抱團”投標等高風險跡象,行政監督部門對經查實的異常投標行為通過重點提醒、集中約談、警示教育等方式強化監管。 二 《通知》要求強化評標專家管理,進一步規范評標相關活動,包括做好評標專家處理(處罰)、嚴格規范評標活動、規范評標復核管理、規范借用評標專家行為等。大力推動跨省、跨市遠程異地評標,切實打破本地評標專家“小圈子”“熟面孔”。 三 針對代理機構,《通知》從切實規范招標代理行為、加強招標代理信用監管、強化招標代理合同管理三方面入手。明確要落實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監督,行政監督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對招標代理機構的信用評價管理,積極開展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將招標代理行為作為招標投標事中事后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按照相關要求進一步做好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監管,督促招標代理機構規范從業。 四 強化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進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監管方面,《通知》明確,發展改革部門充分發揮招標投標指導、協調作用,強化招標投標工作統籌推動。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經濟和信息化、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等行政監督部門進一步落實對本行業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職責。《通知》要求常態化開展事中事后監督,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在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平臺按時完成不低于30%比例監管項目的線上隨機檢查,并結合“雙隨機一公開”開展線下實地檢查和重點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