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項目如何科學劃分采購包?
2023-07-13 17:36:58
孟祥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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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采購包是信息化采購項目中的常見做法。為什么信息化采購要劃分采購包?劃分采購包要遵循哪些原則?如何合理劃分采購包?
《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第十七條明確,采購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明確采購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這意味著,劃分采購包是采購人的權利,其原則是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信息化項目劃分采購包一般是為了避免因采購過于集中而導致的供應商壟斷和技術耦合問題。”新疆國投絲路信息港有限責任公司商務總監李銳透露,“對于信息化采購項目,劃分采購包的首要目的是避免單一供應商形成壟斷,信息化項目具有技術復雜、專業性強、采購金額大、采購標的多等特點,如果整個項目只有一個供應商參與,那么該供應商有可能通過低價中標攬下前期的開發建設綁定項目的長期運行,賺取高額的后續運行費用。將采購項目劃分成多個采購包,就會有更多的供應商參與,從而形成競爭,以避免單一供應商壟斷‘吃定’項目。”新疆招標有限公司政府采購業務相關負責人姚佳認為:“劃分采購包還可以降低風險,一般信息化采購項目都比較大,將其拆分為多個采購包之后,采購人可以更加精細地控制采購風險,同時每個采購包都有獨立的供應商,如果其中一個供應商出現問題,不會影響整個信息化項目的正常運行。”“劃分采購包還有便利中小企業參與、落實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考量。大的信息化采購項目一般門檻比較高,中小企業難以承接,但是將信息化項目劃分為多個采購包,由于每個采購包的內容不同,中小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優勢,參與自己適宜的采購包。”一位高校政府采購業務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力度持續加大,很多大項目門檻都比較高,劃分采購包后更便于落實中小企業扶持。”在李銳看來,信息化采購項目劃分采購包還可以避免技術耦合,以便降低整個信息化項目的風險。“技術耦合是指在信息化項目中,不同的技術或系統之間存在依賴關系、不能獨立運行。如果企業采購的技術或系統之間存在技術耦合,那么一旦其中一項出現問題,就會影響整個信息化系統的正常運行。合理劃分采購包,可以避免技術耦合的問題,因為每個采購包都是獨立的,不會影響其他采購包的運行。”李銳解釋。那么,信息化項目劃分采購包,對于項目管理方來說,是否存在風險和挑戰?“劃分采購包需要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具備較高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才能準確評估劃分后的采購項目,確保劃分采購包后的采購項目能夠滿足采購需求。劃分采購包也會增加采購項目的管理成本,包括采購、評審、合同管理等環節,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姚佳提醒。如何科學合理劃分采購包?由于政務信息化項目按規定要實行工程監理制,工程監理、第三方軟件評測實際上要代表采購人對其他各方進行監督、評價,必須保證各自的獨立性。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王其光建議:“為了有利于項目實施,開發建設、工程監理、第三方軟件評測應當劃分為獨立的采購包,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則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工程監理、第三方軟件評測的供應商與開設建設的供應商應保持獨立性,存在隸屬關系或者關聯關系的,不得承擔工程監理、第三方軟件評測業務,使三者職責‘背靠背’,工程監理的角色定位就是對開發建設(含安全審查和保密要求)的監督,而第三方軟件評測又是對前述二者的監督,如果不劃分采購包,由一家獨攬就失去了監督的意義了。”但是,記者研讀很多信息化項目的采購文件后發現,很多采購人和代理機構都忽視了這個關鍵環節。李銳建議,對于系統軟件、應用軟件、主機設備、網絡設備之間,盡可能拆分采購包以便于充分競爭,避免一家供應商“吃定”的情況發生;而對于多個應用軟件之間,盡量避免劃分采購包,因為多個應用軟件如果劃分過于細碎,一旦出現故障、系統崩潰等狀況,供應商之間可能會出現推諉扯皮的情況。